• 首页
  • 学校介绍
  • 党建之声
  • 校园快讯
  • 学校工作
  • 校友之窗
  • 教工之窗
  • 学生天地
  • 招考资讯
  • 视频点播
  • 家校互动
  • 您的位置:首页 >> 招考资讯 >> 招考资讯
    教育部: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未经公示将不得录取
    信息来源:四川教育网  ‖  发稿作者:   ‖  发布时间:2017年7月12日  ‖  查看1712次  ‖  

    为确保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大招生信息公开。

    通知指出,各省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执行相关招生禁令,高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进行录取,批次内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要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要明确录取各阶段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和方式,使考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招生资格考生信息、录取要求、录取结果,均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高校招生网站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通知提出,各地要积极推进高职分类招考,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精心实施减少录取批次改革,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纪检、考试招生等部门组织开展招生录取督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属地高校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


                  
    上一篇: 6所综合考核试点院校顺利完成在川招生计划
    下一篇: 我市高考录取人数再创新高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四川省巴中中学 主办单位:四川省巴中中学 中文域名:四川省巴中中学.公益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八角楼街2号 电话:0827-5222086 本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色彩浏览 蜀ICP备16017479号-1

    后台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