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8日中国共产党巴中市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
罗冬灵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巴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五年工作回顾
自市第二次党代会以来,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巴中“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始终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把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紧紧围绕扩大内需灾后重建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市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工作总体规范有序,保障了“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紧紧围绕市委“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把政府投资项目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制定了19项监督检查制度,构建了项目监管、项目责任、项目评价体系;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移送司法处理16人。紧紧围绕结构调整、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节约用地、安全生产等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7件;督促整治4个城区和巴河流域72个重点集镇的饮用水安全隐患;查处违反退耕还林政策案件13件;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32人(次),确保了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分工意见》,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了惩防体系建设阶段性任务完成。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层次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在党政机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行业系统加强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在农村基层深化“阳光村务”,累计排查权力行使风险点4497个,建立制度和规范性文件47件,探索建立内部权力运行权责体系,形成了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的内控机制。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协助市委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职能。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一分解到市委政府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向市委政府责任领导发提示函87件(次),向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发督办函514件(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全市经济社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考核,对责任制落实不力、任务完成较差的93个单位、16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着力加强专项治理工作,全市无一例公款出国(境)旅游;清理“小金库”12个,金额557万元;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吃空饷”150人;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38人、364万元;查处领导干部大摆宴席借机敛财33人。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前谈话1812人(次),诫勉谈话517人(次)。加大干部廉政审查力度,取消14名拟任县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
(四)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开通“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累计开播热线节目157期,部门上线1716人(次),接听群众热线2375通,解答咨询1356件,办结诉求1019件,群众满意率96%。创新政风行风评议方式,对34个市级部门、18个行业系统进行了直接评议;对120个乡镇人民政府、143个基层站所进行了督促评议;对水、电、气、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进行了委托评议,政风行风不断好转,社会服务体系日渐完善。围绕社会热点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对食品安全、教育、医药医疗、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治理;加大对农业综合直补、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的纠风督查力度,累计查处251起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了惠民强农政策足额兑现。
(五)着力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始终把加强和改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260项,转变管理方式175项,取消收费163项,压减办理时限1927个工作日,总承诺提速达到72%。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受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622575件,办结622498件,办理提速89%,群众满意率97%。加大电子监察力度,对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服务大厅等开展实时监控,及时预警提醒。建立健全问责机制,重点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庸懒散”等行为,效能问责156个单位、78人,其中:组织处理55人,纪律处分23人。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在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扩展服务范围,方便了群众,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公务人员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对重点行业、部门和重要岗位人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着重抓好王瑛同志先进事迹典型教育,积极配合中央新闻单位完成王瑛先进事迹实地采访工作;协助中央纪委电化教育中心完成《王瑛》专题片及20集电视连续剧《远山的红叶》的拍摄工作;配合组建王瑛先进事迹报告团,完成在人民大会堂的首场报告和全国11个省、市的巡回报告,受到中央和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扎实开展“学王瑛见行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突出抓好廉政文化建设,编撰出版了《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廉政文化建设》;命名了红四方面军指挥部旧址纪念馆等4个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巴中监狱法纪教育基地。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举办“移动杯”廉政知识竞赛和有奖知识竞赛,开展廉政书画摄影、廉政公益广告征集、廉政书法邀请赛活动和廉政文艺调演,先后获得全省优秀组织奖、先进集体奖,创作戏剧小品《特殊客人》获全省反腐倡廉文艺调演一等奖。
(七)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强化信访“五公开”,确保群众信访举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8695件,办结率达98%。始终把查办案件置于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保持案件查处的强劲势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各类违纪违法线索939件,立案472件,结案42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66人,其中:县处级16人,乡科级167人,移送司法机关42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我市查处招投标案件的做法受到省纪委、监察厅的充分肯定,在全省交流经验。坚持把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利,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县(区)发生的重大、典型、疑难案件和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案件实行提级交叉审理,提高了案件质量。
(八)不断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加强自身建设、争创“三个第一流纪检监察机关”活动,推进政治、学习、工作、品行“四个高标准”工程建设。在能力建设上,突出对纪检监察工作形势的清醒认识,突出政策法规学习,增强驾驭大局的能力、驾驭业务工作的能力、驾驭文字材料的能力。在组织建设上,配强市县(区)纪委监察领导班子,加强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在阵地建设上,筹建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市、县(区)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使用;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视频会议系统、纪检监察专网。在内部管理上,注重人文关怀,推进情感管理,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摆正位置,高调做事,低调做人,乐于奉献,充分展示了“清廉、务实、和谐、高效”的良好形象。
在充分肯定市第二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识不够,系统抓、抓系统的措施不力;一些部门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方面还存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的现象;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时有发生;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如工程建设招投标、房地产开发等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干部执行力不强,应付执行、被动执行、消极执行、拒不执行时有发生;一些影响和破坏投资软环境的行为屡禁不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一定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主要工作体会
过去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部门政风行风满意度提升近六个百分点,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提升近五个百分点。回顾过去的工作,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体会,必须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坚持。
(一)必须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党委统一领导是关键”的理念,不断巩固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把反腐倡廉建设推向深入。
(二)必须坚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去把握,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做到工作定位服从全局、工作目标贴近全局、工作思路融入全局,不断探索和拓宽推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既要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反腐倡廉决策部署的重要依据,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又要紧紧抓住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纠风惩腐、维护民利,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反腐倡廉新成效。
(四)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惩治腐败治标,预防腐败治本。只有惩治有力,预防才能有效。必须牢固树立“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理念,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快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今后五年工作
这次党代会确定了我市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扣市委“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执行能力建设、投资软环境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着力提升“廉洁巴中”的形象,为推动巴中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与市委思路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各级纪委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围绕发展反腐败,惩治腐败促发展。按照市委“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加快建立“两地两区一中心”发展定位,积极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职权、职责,强化组织协调,主动跟进督导,坚定不移推动城乡一体、“两化”互动,切实加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扶贫开发、职业教育“五大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速度与质量、效率与效益相统一;切实加强对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加强水利、交通、城建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构建政府投资项目安全、廉洁、高效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和保障我市“十二五”目标任务实现。
坚持把职能部门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认真执行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执行力的决定》,大力倡导“四个特别”的作风,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活动,坚决反对和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督查实效,确保职能部门主动履职尽责。
(二)优化投资环境,服务发展要务
大力解放思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有利于增强谋求发展的责任心、着力创新的主动性、落实决策的执行力去把握执纪监督的角度和尺度;从有利于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思路去理解和吃透政策规定,旗帜鲜明地支持有利于促进加快发展的创新举措,保障中央、省委、省政府加快西部地区、革命老区发展的宏观政策和促进巴中发展的区域性、专项性政策用好用足用活。坚决支持保护改革开放者和发展建设者,坚决查处借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之名侵害群众利益、突破法律法规原则性要求、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对任何影响和破坏投资软环境的人和事,坚决依纪依规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大力排阻清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兼顾源头治腐,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要围绕营造宽松稳定的政策环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积极支持地方和部门放开经营领域、放宽准入条件、放低市场门槛、放活税费政策、放大发展空间。围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深化以依法清权、公开亮权、简政放权、规范用权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围绕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全面实行电子化远程招投标报名、开标和评标;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体系,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市场诚信信息共享制度,促进有序竞争。围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便于操作的问责机制,着力解决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不协调,影响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问题。围绕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督促落实社会稳定的领导责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热点问题。围绕营造开明和谐的人文环境,大力倡导“亲商、护商、爱商”氛围,着力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效能监察,积极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
(三)坚持惩防并举,保证风清气正
着力强化教育引导。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定期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讲授廉政党课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健全纪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廉政舆情收集整理报告机制和反腐倡廉网上舆论引导协调机制,提高社会舆论应对能力。深度挖掘红色文化和传统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巴中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廉政文化“八进”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尚廉的良好氛围。把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积极推进县(区)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制度,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下大力气整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
着力强化纠风治乱。深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开展专项治理,继续纠正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完善群众参与纠风工作的机制,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办好“阳光政务”热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农村基层项目监管,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着力强化制度创新。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切实加大制度机制建设力度,着力构建以拒腐防变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源头治理预防机制、纠风治乱长效机制、查处腐败惩戒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具有巴中特色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按照“抓点、连线、扩面”的思路,从点上抓风险防控,从线上抓源头治理,从面上抓基层延伸,坚持以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预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突破口,强力推进党政机关惩防体系构建;以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着力推进行业系统惩防体系构建;以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为载体,加快推进城乡基层惩防体系构建。要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切实加强农村、企业、学校、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着力强化惩贪治腐。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最基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资金密集、监管薄弱等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的案件。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提升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坚定执纪理念。大力弘扬王瑛精神,牢固树立融入全局、维护民生、科学执纪、系统建设理念,切实为巴中追赶跨越、加快发展保驾护航。融入全局,就是要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自觉地把党委高度和纪委角度结合起来开展工作;维护民生,就是要有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自觉地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执纪监督的第一位置;科学执纪,就是要有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既依纪依法查处干部、又依纪依法保护干部;系统建设,就是要有不断深化认识和把握规律的自觉性,坚持以系统性的思路、举措、方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推进体制创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政府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在纪检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探索工作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稳妥推进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分口派驻、统一管理工作,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职能。继续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着重选准“班长”、配强“班子”,强化业务指导。加强乡镇纪委建设,规范设置、加强管理、提供保障,积极推行分片区派驻纪工委和监察分局的做法,强化乡镇纪委工作。
强化队伍管理。认真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规范干部提名、考察程序,加强干部管理、使用和考核,加大培训、轮岗、挂职、交流和选拔任用力度,调整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着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能力;有效监督权力公开运行的能力;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牢固树立“执纪者先守纪、监督者受监督”意识,自觉把依纪依法、公平公正、正直正派、干净干事、尽职尽责作为日常的行为规范,始终以清廉清正的良好形象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服务和保障巴中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指引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巴中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推动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吃空饷:虚报冒领在编不在岗、调出不下编、留职不停薪、虚报工资表、死亡不注销等人员工资。
2.廉政文化“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
3.信访“五公开”:公开受理渠道、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受理情况、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处理结果。
4.三个第一流:一流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能力,一流的工作业绩。
5.一岗双责: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反腐倡廉职责。
6.“两化”互动:以新型工业化为“发动机”引领城镇化水平提升、以新型城镇化为“增长极”支撑工业优化升级,实现工业化城镇化有机结合和“双加速”发展。
7.四个特别: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
8.廉政文化“八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医院、进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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